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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
国务院参事室特约研究员姚景源:扩大消费要解决预期问题,让大家敢花钱
稿件来源:顶端财经 原文链接:https://static.dingxinwen.com/dd-sharepage/detail/index.html?id=2943647#/ 原文标题:国务院参事室特约研究员姚景源:扩大消费要解决预期问题,让大家敢花钱 11月16日,“2022年搜狐财经峰会”在北京举行,著名经济学家、国务院参事室特约研究员、国家统计局原总经济师兼新闻发言人姚景源出席并发表演讲。 姚景源在题为“提振消费是稳经济大盘的基础”的演讲中表示,扩大消费是要从根本上解决老百姓有钱,接下来要让大家敢花钱,本来收入就下降,大家不敢花钱,所以要解决大家的预期问题。 著名经济学家、国务院参事室特约研究员、国家统计局原总经济师兼新闻发言人姚景源在2022年搜狐财经峰会发表主题演讲 他表示,现在中国经济面对的是供给冲击、需求收缩和预期转弱的三重压力,今年以来,我们在解决供给冲击和需求收缩上下了很多功夫,出台了很多政策,但我们在预期转弱方面还是差距比较大。 要想解决预期由弱转强,是谁的预期由弱转强呢?一个是市场主体的预期,一个是老百姓的社会预期。 如果每个人预期都由弱转强,消费自然就上来了,因为消费不仅取决于即期收入、现在的收入,还取决于你的预期收入,如果预期强了好了,自然就敢花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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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4
美国官员威胁马克龙:将停止支持乌克兰
当地时间4月9日,法国总统马克龙结束访华返回欧洲后接受专访称,欧洲必须加强战略自主权,避免卷入中美对抗,引发了西方的愤怒。4月10日,美国参议员马可·卢比奥(Marco Rubio)发出警告说,如果美国的西欧盟友不想在华盛顿与中国的对峙中“选边站”,他们可能最终不得不自己解决乌克兰冲突。 美国参议员马可·卢比奥 (Marco Rubio) 马克龙在结束为期三天的中国之行后,接受了法国《回声报》专访,他告诉记者,欧洲在很长一段时间都没有建立起战略自主性。他认为,建立战略自主性对于防止欧洲国家成为附庸国来说至关重要,欧洲可以成为中美两个“超级大国”之外的“第三极”力量。 “战略自主权必须是欧洲的斗争。我们不想在关键问题上依赖他人,”马克龙表示,欧洲面临的“巨大风险”是陷入“并非属于我们的危机当中”,这些危机阻碍欧洲建构战略自主性。他呼吁欧洲人“必须醒来”,其首要任务不是在世界各地的议程上配合其他国家;欧洲不应陷入阵营对抗。 展开剩余45% 马克龙的相关表态招致了美国官员的激烈批评。 据美国媒体报道,为了回应马克龙的评论,卢比奥在推特上发布了一段视频,他在视频中说,“现在是我们问欧洲的好时机:马克龙代表整个欧洲吗?马克龙现在是欧洲的领袖吗?” 他说,“因为如果他是,那么我们将需要改变一些事情。” 卢比奥认为,欧洲国家仍然依赖美国的军事防御能力,而美国正在俄罗斯和乌克兰的欧洲战争中花费大量纳税人的钱。“也许我们也不应该选边站,你们来处理乌克兰问题。” 一些共和党议员呼吁重新评估美法关系:“如果法国真的致力于放弃美国,美国必须重新评估其对法国的态度。” (编辑:姜姜) 发布于: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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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5
《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12月1日起实施网络售药真正迎来强监管时代
《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十二月一日起实施 专家解读 网络售药真正迎来强监管时代 □ 记者 文丽娟 人们在网上买药,哪些能买哪些不能买?处方药在网上怎么买?卖药网站都是真实可信的吗?药品的安全监管严格吗?将于12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上述问题作出了解答。 根据《办法》规定,疫苗、血液制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等国家实行特殊管理的药品不得在网络上销售。同时,严格药品经营全过程管理,对药品网络销售企业的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药学服务、药品储存配送、药品追溯、风险控制、信息公开等全过程管理提出明确要求。网络销售处方药时,药品网络零售企业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方审核调配等。 接受《法治日报》记者采访的业内人士和专家指出,此次《办法》透露出监管态度趋向严格和规范化,同时遵循了经营监管“线上线下一致性”原则,对网售处方药分开展示、先方后药、确保处方真实性等规定更加严格具体。随着《办法》的正式施行,网络售药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真正迎来强监管时代。 网络售药快速发展 风险隐患不容忽视 近年来,随着《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等一系列政策相继发布,“互联网+医疗健康”迎来了迅速发展的机遇,医药产业链各环节纷纷进行线上线下整体布局,加上物流配送等第三方服务配套能力的提升,药品零售线上终端增速大幅增长。 根据国家药监局南方医药经济研究所统计的数据,2021年医药零售线上销售增速虽然有所放缓,但在四大终端中依然最高,预计2022年全年销售额为2899亿元,增速高于32%,行业持续保持高速增长。 随着处方药线上销售及医保支付不断放开,线上购买处方药的患者逐渐增加。天猫和京东平台200多家药店销售数据显示,2022年1月至7月,线上处方销售额达144.7亿元,同比增长48.9%。 然而,药品网络销售迅速发展背后隐藏着一些风险隐患。国家药监局药品监管司相关负责人指出,互联网销售具有虚拟性、隐匿性、发散性、跨地域性等特点,尤其药品网络销售存在主体类型多,不同类型主体风险差异不同、管理方式不一样等特点,给监督管理、执法管辖、案件调查、证据固定等监管行为带来挑战。 北京中闻律师事务所律师杜秀军长期关注药品网售问题,他注意到目前销售主体信息公示和核实力度不足、处方开具监管困难、网售药品渠道监管困难、假药劣药来源难追踪、第三方平台和销售企业权责不明、网售药品发生纠纷后追责困难等,都是当下药品网络销售存在的隐患,亟须配套制度约束药品网络销售,让药品线上销售与线下销售接受同样的监管。 药品网售迎新起点 多方共治规范发展 药品网络销售作为新业态,如何推动其持续转型升级,统筹群众购药便利性和药品安全监管,切实保障公众用药安全和合法权益?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药监局在深入研究、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制定了《办法》,对药品网络销售管理、平台责任履行、处方药网络销售要求、监督检查措施及法律责任作出规定,于今年12月1日起施行。 记者注意到,在“药品网络销售管理”一章中,《办法》要求,从事药品网络销售的,应当是具备保证网络销售药品安全能力的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或者药品经营企业,疫苗、血液制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等国家实行特殊管理的药品不得在网络上销售。 在“平台管理”一章中,《办法》规定第三方平台应当建立药品质量安全管理机构,配备药学技术人员承担药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并实施药品质量安全、药品信息展示、处方审核、处方药实名购买、药品配送、交易记录保存、不良反应报告、投诉举报处理等管理制度。 对于处方药的网络销售,《办法》多条内容都有明确规定,如要求对处方药网络销售实行实名制,并按规定进行处方审核调配;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应当区分展示,在处方药销售主页面、首页面不得直接公开展示包装、标签等信息;通过处方审核前,不得展示说明书等信息,不得提供处方药购买的相关服务。同时,要求处方药销售前应当向消费者充分告知相关风险警示信息并经消费者确认知情。 在杜秀军看来,与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和《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审批暂行规定》等相比,《办法》专门针对药品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进行特别规定,提高药品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对入驻销售企业的监管义务,这是对近些年药品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普及的回应,《办法》明确了可以做什么,同时也提出严格且明确的监管要求,有利于行业发展。 “药品网络销售涉及利益相关方较多,是社会共治的典型管理模式。药品网络零售企业、第三方平台、药品零售配送企业等是药品网售的实践者,《办法》明确了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药品网络零售企业和第三方平台等相关方面的监督管理职责权限,使得后续执法有法可依。”杜秀军说。 他同时提醒,药品网络销售监管趋严后可能会出现资质外包借用问题,无资质的企业为牟利可能会借用资质开展网售,有资质的企业将资质外包坐收渔利,网络的虚拟性使得此类情形监管更加困难,需要警惕。 确保电子处方流转 杜绝回扣造福患者 北京大学医学人文学院副院长王岳更关注《办法》中关于处方药网络销售的相关规定。 他介绍,2021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在《关于服务“六稳”“六保”进一步做好“放管服”改革有关工作的意见》中提出,在确保电子处方来源真实可靠的前提下,允许网络销售除国家实行特殊管理的药品以外的处方药。自此,网售处方药全面放开。但一直以来,处方药网络销售并没有落地的实施办法,此次《办法》无疑是将悬着的靴子扔了下来,有利于规范处方药网络销售。 “患者通过互联网获取药品的途径主要有两种。一是常见病、慢性病复诊患者,其有确定的购药需求,可以选择在药品经营企业或者药品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购药,再由此端口发送订单给互联网医院,互联网医院根据订单开具电子处方,发回药品经营企业或者药品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完成药品调剂;二是患者选择互联网医院或通过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平台问诊,产生购药需求,由执业医生开具电子处方,患者凭电子处方自选药品调配方式,再由互联网医院或者医疗健康服务平台的合作药房或药品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配送到患者手中。”王岳说。 他认为,处方药网络销售还是应该和医疗机构的电子处方进行对接。一旦通过立法明确患者拥有电子处方使用权,确保“电子处方无障碍流转”,就会将药品从“被动消费品”变为“主动消费品”。新药品管理法已经放开绝大多数药品网络销售的许可,但医疗机构垄断电子处方导致信息无法在医疗机构与电商间自由流通。如果立法明确患者拥有电子处方使用权,药品线上销售和线下销售从安全性上来说便无任何差异,因为电子处方可以“验真”。此外,患者可以凭医生电子处方开具的通用名称,自行在网络上选择相同通用名称下的不同商品名称药品,这会从根本上解决企业通过“回扣”贿赂医生、医生寻租处方权获利的现有问题,企业也自然会从关注医生转变为关注患者,关注用药的真实效果。 “处方药网络销售,可以整合庞大臃肿的药品中间流通市场,能尽量压缩生产企业向消费者之间的物流环节,从节约流动成本的角度来说,会对整个行业起到重塑作用。”王岳说,政府相关部门应该善于利用处方药网络销售,通过这种方式重整药品流动市场,规范药品销售行为,杜绝药品商业贿赂,最终让患者受益,也让合法企业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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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4
精彩回顾-劳易测电子2015-2016年度会议! 传感器 劳易测
    2015年就这么在踏实而匆忙中过去了,     2016年1月14-15日,又迎来了劳易测电子公司2015-2016年会的大日子。此次会议地点,选在了美丽的三亚。     全新的2016年,是劳易测电子在中国的第十个年头,在过去的9年里,已成功完成从中小型到中大型企业的华丽转型。     “十”这个数字,寓意完美、圆满,对中国人而言,熟悉而又独具意义,既是前10年完美的总结,更是让人憧憬的后10年的初始之年。 现在让我们一起回顾精彩有趣的三亚年会行。 年会第一天     全国各地的the sensor people,齐聚三亚,除了享受白浪逐沙滩,更重要的是,共同回顾在2015所取得的各种喜悦成绩,嘉奖表现出色的员工,并展望2016这幅雄图。      亚太区总经理Mr. Matthias Hoehl,首先上台代表讲话。 中国区经理及销售总监张羽先生,给大家做了详细的演讲 产品市场及技术支持中心部门经理郭梦华先生代表讲话 Head of Operations,Plant and Production Mr. Dieter Staib代表发言 销售团队获奖者合影 最佳贡献奖获得者 Best worker获得者 很荣幸,今年还有新加坡团队一起开年会,总经理Dickson Chew代表发言 劳易测电子中国全体合影     年会第二天     团队活动,体验热带雨林的户外运动 活动前先来一张大合影,各个神清气爽,一派朝气蓬勃 出发前的讲解,安全快乐游戏,gogogo 第一关就这么热闹了 这是个要用心参与的游戏呢。加油! 每逢此景,只有“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才是正解 终于,我们到达终点了,开森!     活动不在活动本身。     让我们劳易测人齐聚一起,     从心里喊出we‘re the sensor people!     才是我们的骄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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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9
控制器原理是什么类型又有哪些?乐利网告诉你
控制器(英文名称:controller)是指按照预定顺序改变主电路或控制电路的接线和改变电路中电阻值来控制电动机的启动、调速、制动和反向的主令装置。由程序计数器、指令寄存器、指令译码器、时序产生器和操作控制器组成,它是发布命令的“决策机构”,即完成协调和指挥整个计算机系统的操作。  工作bai原理可编程控制器(PLC)是采取顺序扫描,不断循环du的方式进行工作的,即在PLC运行时,zhiPLC根据用dao户按控制要求编好并存放于用户程序存储器中的程序,按指令步序号或地址号作周期性循环扫描。   如无跳转指令,则从第一条指令开始逐条顺序执行用户程序,直至程序结束,然后重新返回第一条指令,开始下一轮扫描,在每一次扫描过程中,还要完成对输入信号的采样和对输出状态的刷新等工作。 控制器投入运行后,其工作过程一般分为三个阶段,即输入采样、用户程序执行和输出刷新三个阶段。完成上述三个阶段称作一个扫描周期,在整个运行期间,可编程逻辑控制器的CPU以一定的扫描速度重复执行上述三个阶段。 按照分类,控制器又可以分为,1、单门控制器、双门控制器、四门控制器及多门控制器。 2、根据技术划分为8位单板机型的控制器和基于32位技术的门禁控制器。 3、根据通信划分:485通讯、422通信、双路485通信、485转IP通讯、TCP/IP通讯的控制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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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2
大学教授建议对存款在50万以上人群征收利息税,专家怒批:拿弱势老年群体开刀
日前,中航基金副总经理兼首席投资官邓海清在凤凰网财经《封面直播》谈及某所大学的教授建议对存款在50万以上的人群征收高额利息税以刺激消费一事,他认为,这个征收所谓的资本利息所得税,从道义上来讲,不太合法,也不太合理。 邓海清指出,在银行里存款的利息是很少的,大部分都是一些老年人在投资,“对50万以上存款人群征收利息所得税,不太合理,其实在银行存款收一点微薄的存款利息,大部分都是一些老年人。老年人缺乏投资能力,也缺乏对新鲜事物的理解,所以只能采取这种非常保守的,在银行里存款的这种模式。对50万以上存款人群征收利息所得税。“ 邓海清称:”对存款在50万以上的人群征税的思路和做法反而是拿弱势群体开刀,谁弱势我就向谁开刀,问谁要钱,非常不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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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
信物百年|这张煤电清洁化的技术图纸,描摹出祖国更蓝的天空!
信物百年 | 这张煤电清洁化的技术图纸,描摹出祖国更蓝的天空! 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国务院国资委联合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共同推出百集微纪录片《信物百年》,以“红色信物”为切入点,由以中央企业为代表的100家国有企业党委(党组)负责人介绍企业的红色信物,以小见大,以物证史,揭开企业澎湃发展历程背后鲜为人知的动人故事,见人、见物、见精神,讲述信物故事,传承红色信仰,坚定理想信念。 今天,为您分享《信物百年》第83集 《推动煤电清洁化利用的技术图纸》,听信物讲述人, 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胡仲明讲述中国首台燃煤机组超低排放装置技术图纸背后的故事。 2011年, 浙江省能源集团嘉兴发电厂的会议室里, 人们激烈地争论着, 一个接一个跟环保有关的设想被提出, 又一个接一个地被否定掉。 “超低排放!” 一个全新的概念引起了人们的关注, 燃煤机组烟气超低排放, 让烧煤像烧天然气一样清洁, 能做到吗? (关注国资小新视频号,收看更多国企故事) 绿色革命 为煤电清洁化利用提供中国解决方案 信物讲述人,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胡仲明 介绍道,这是一组燃煤机组超低排放装置技术图纸,用于燃煤发电厂机组的清洁化改造。简单地说,就是通过这种超低排放技术改造,为原来的燃煤机组戴上了“口罩”,让发电厂在用煤发电的时候,像用天然气一样清洁。超低排放技术,为煤电的清洁化利用,提供了中国解决方案,被业内称为能源利用的一次“绿色革命”。 燃煤机组超低排放装置技术图纸 2011年前后,中国各地多次爆发大规模雾霾,人们对大气环境质量的关注空前高涨。煤炭,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之一。 当时,煤炭占中国一次能源消费的70%以上,然而,煤炭在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便利的同时,也造成了环境的污染。煤炭和煤电的发展前景面临着巨大考验。 2011年,浙江省能源集团提出了 燃煤机组排放达到或优于燃气机组排放标准,在行内掀起了轩然大波。 “影响还是很大的,因为担心运营成本上去以后,投资上去以后,企业可能要亏损。”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安全总监、首席科学家朱松强说。 当时中国对火电厂大气污染物的排放已经是全世界最高标准了,要在这个基础上更进一步,尤其是PM2.5要达到欧盟排放标准的六分之一,很多人认为这是不可能做到的事情。 2012年,“超低排放”的研发工作正式启动。 2013年,技术团队在科研理论阶段取得了成功。接下来他们立刻进驻嘉兴发电厂,从图纸到零件,对设备进行实验改造,所有设计人员集中在一起办公,朝九晚九全周无休,一张张设计图纸在他们的手下绘制出来。 2014年,浙江省能源集团成为全国首个全脱硝的发电集团 2个月3082张图纸 绘制通往未来绿色能源的发展蓝图 信物讲述人,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胡仲明 说,工程未动,图纸先行。为了赶在夏季用电高峰前完成首台机组改造,技术团队在两个月的时间内,共绘制出3082张图纸。这不仅仅是改造燃煤机组的图纸,更是通往未来绿色能源的发展蓝图。超低排放技术作为一个全新的概念,不但没有成熟的经验可以借鉴,还会导致改造后的成本大幅增加。我们浙能人通过坚忍不拔的顽强努力,最终要把这项利国利民、永续发展的工程拿下来!守护好祖国的“绿水青山”,是我们肩负的时代责任。 2014年3月中旬,工程进入了最后的停机阶段,这也是让所有人高度紧张的一个半月。任何一个数据的偏差,都会导致设备达不到预期效果。 2014年5月30日, 中国首套超低排放装置在浙能嘉兴发电厂8号机组投运。 中国首套超低排放装置 浙能嘉兴发电厂的石碑 浙江天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胡达清回忆道:“承诺过的,我们上去的话肯定能达到,但是心里面的确是在打鼓的,毕竟是第一次搞。” 集控室里所有人都盯着大屏幕,心情也随着屏幕上的数据起伏不定。经过了72小时的满负荷运行,所有污染物指标都达到了天然气机组排放标准。 试运行成功了!烧煤像烧天然气一样清洁的梦想实现了! 2017年6月,浙江省能源集团完成46台燃煤机组的超低排放,成为全国首个全面实现清洁化生产的大型发电集团。 2017年,浙江省能源集团成为全球首个煤电机组全面实现超低排放的大型发电集团 截至2020年,全国煤电总装机容量已有88%已达到超低排放限值。浙江省能源集团还将环保技术应用至水泥、钢铁、船舶等非电领域及“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将绿色发展的理念和技术推广到更远的地方。 发展绿色清洁能源 为传统能源企业的低碳转型先行探路 信物讲述人,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胡仲明 说,能源,是人类社会赖以生存的基础,绿色发展,是维系人类社会未来的发展方式。浙江省能源集团始终致力于探索绿色低碳转型,从西北戈壁滩,到浙东的海岸,一张包括水电、风电、光伏发电等的可再生能源网已经建成,开启了集团发展可再生能源的全新篇章。在浙能嘉兴发电厂,竖立着一块石碑,上面写着“中国首台超低排放机组”。它和3082张图纸一起,激励我们不忘初心,追求绿色清洁能源的事业,在通往碳达峰碳中和的大路上,作出更大贡献! “燃煤机组超低排放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获2017年国家技术发明奖一等奖 2020年,全国首家“双零”燃煤电厂诞生 2021年,嘉兴1号300兆瓦海上风电项目首批风机实现并网发电 百年信物,薪火相传。 浙江省能源集团将围绕“3060”目标, 持续聚焦低碳发展, 在提升新能源装机规模的同时, 继续推进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 加快推进碳捕集技术示范应用, 打好绿色低碳核心技术攻坚战, 攻关氢能关键技术, 探索大规模储能应用的技术模式和商业模式, 强化数字赋能, 继续为我国传统能源企业的低碳转型探路! 信物百年 薪火相传 百家企业、百年信物共同绘就着中国产业发展基因谱系图,共同呈现了中国共产党砥砺奋进的前行足迹、时代记忆,生动描绘出中国共产党人的精神图谱。“信物百年”是国资央企发掘用好红色资源、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生动实践。“信物百年”微纪录片上线当天,国务院国资委新闻中心、中央广播电视总台财经节目中心联合发布“信物百年”主题纪念首日封,并在政企媒学各界的广泛支持下,整合线上线下渠道资源,开展全媒体整合传播。 《信物百年》百集微纪录片陆续在线上线下全面传播。中央广播电视总台CCTV-2每周一到周五晚22:00首播,次日12:50重播。国务院国资委新闻中心官方新媒体平台“国资小新”、央视频、央视财经客户端、新华网客户端、学习时报、求是网、共青团中央、北京日报APP、全国各地IPTV等平台播出。 此外,国务院国资委新闻中心还充分整合央企国企线上线下渠道资源,《信物百年》百集微纪录片走进全国65家保利影城、28家华润万象影城,高铁列车电视及城市地铁,在国航、东航、南航的地面休息室与空中影院,三大电信央企营业厅,中国石油中国石化的线下加油站,中粮大悦城,华润万家超市和华润置地商业物业板块等线下场景陆续展示,全面呈现红色信物故事。 推荐阅读 ▼ (点击下方链接 逐集收看) 第1集 第2集 第3集 第4集 第5集 第6集 第7集 第8集 第9集 第10集 第11集 第12集 第13集 第14集 第15集 第16集 第17集 第18集 第19集 第20集 第21集 第22集 第23集 第24集 第25集 第26集 第27集 第28集 第29集 第30集 第31集 第32集 第33集 第34集 第35集 第36集 第37集 第38集 第39集 第40集 第41集 第42集 第43集 第44集 第45集 第46集 第47集 第48集 第49集 第50集 第51集 第52集 第53集 第54集 第55集 第56集 第57集 第58集 第59集 第60集 第61集 第62集 第63集 第64集 第65集 第66集 第67集 第68集 第69集 第70集 第71集 第72集 第73集 第74集 第75集 第76集 第77集 第78集 第79集 第80集 第81集 第82集 扫描二维码 查看 专题百集微纪录片《信物百年》 或关注国资小新微信视频号 ▼ 微博关注国资小新或搜索话题#信物百年# ▼ 《 信物百年》主题曲《相信》MV ▼ ☆ END ☆ 混改 国资监管 双百科改 重组 党建 基业长青 重磅策划 大佬观点 专题策划 一带一路 两类公司 抗疫 扶贫 独家解读 地方国资国企 1+N文件 军工 能源电力 国资报告小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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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3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3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危险化学品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和运输的安全管理,适用本条例。 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处置,依照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 危险化学品目录,由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工业和信息化、公安、环境保护、卫生、质量监督检验检疫、交通运输、铁路、民用航空、农业主管部门,根据化学品危险特性的鉴别和分类标准确定、公布,并适时调整。 第四条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和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 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危险化学品的单位(以下统称危险化学品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负责。 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要求的安全条件,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和岗位技术培训。从业人员应当接受教育和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作业;对有资格要求的岗位,应当配备依法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 第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生产、经营、使用国家禁止生产、经营、使用的危险化学品。 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的使用有限制性规定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限制性规定使用危险化学品。 第六条 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实施安全监督管理的有关部门(以下统称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履行职责: (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组织确定、公布、调整危险化学品目录,对新建、改建、扩建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包括使用长输管道输送危险化学品,下同)的建设项目进行安全条件审查,核发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并负责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 (二)公安机关负责危险化学品的公共安全管理,核发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并负责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三)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负责核发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容器(不包括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固定式大型储罐,下同)生产企业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并依法对其产品质量实施监督,负责对进出口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实施检验。 (四)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的监督管理,组织危险化学品的环境危害性鉴定和环境风险程度评估,确定实施重点环境管理的危险化学品,负责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登记和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依照职责分工调查相关危险化学品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负责危险化学品事故现场的应急环境监测。 (五)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水路运输的许可以及运输工具的安全管理,对危险化学品水路运输安全实施监督,负责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水路运输企业驾驶人员、船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申报人员、集装箱装箱现场检查员的资格认定。铁路监管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铁路运输及其运输工具的安全管理。民用航空主管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航空运输以及航空运输企业及其运输工具的安全管理。 (六)卫生主管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毒性鉴定的管理,负责组织、协调危险化学品事故受伤人员的医疗卫生救援工作。 (七)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据有关部门的许可证件,核发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企业营业执照,查处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违法采购危险化学品的行为。 (八)邮政管理部门负责依法查处寄递危险化学品的行为。 第七条 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进行监督检查,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进入危险化学品作业场所实施现场检查,向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查阅、复制有关文件、资料; (二)发现危险化学品事故隐患,责令立即消除或者限期消除; (三)对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或者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要求的设施、设备、装置、器材、运输工具,责令立即停止使用; (四)经本部门主要负责人批准,查封违法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危险化学品的场所,扣押违法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的危险化学品以及用于违法生产、使用、运输危险化学品的原材料、设备、运输工具; (五)发现影响危险化学品安全的违法行为,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责令限期改正。 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进行监督检查,监督检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并应当出示执法证件;有关单位和个人对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应当予以配合,不得拒绝、阻碍。 第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协调机制,支持、督促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协调、解决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相互配合、密切协作,依法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监督管理。 第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有权向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举报。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接到举报,应当及时依法处理;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的,应当及时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第十条 国家鼓励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和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企业采用有利于提高安全保障水平的先进技术、工艺、设备以及自动控制系统,鼓励对危险化学品实行专门储存、统一配送、集中销售。 第二章生产、储存安全 第十一条 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实行统筹规划、合理布局。 国务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以及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负责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行业规划和布局。 地方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乡规划,应当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按照确保安全的原则,规划适当区域专门用于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 第十二条 新建、改建、扩建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应当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安全条件审查。 建设单位应当对建设项目进行安全条件论证,委托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的机构对建设项目进行安全评价,并将安全条件论证和安全评价的情况报告报建设项目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报告之日起45日内作出审查决定,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制定。 新建、改建、扩建储存、装卸危险化学品的港口建设项目,由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规定进行安全条件审查。 第十三条 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对其铺设的危险化学品管道设置明显标志,并对危险化学品管道定期检查、检测。 进行可能危及危险化学品管道安全的施工作业,施工单位应当在开工的7日前书面通知管道所属单位,并与管道所属单位共同制定应急预案,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管道所属单位应当指派专门人员到现场进行管道安全保护指导。 第十四条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进行生产前,应当依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的规定,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 生产列入国家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的工业产品目录的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的规定,取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负责颁发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部门,应当将其颁发许可证的情况及时向同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通报。 第十五条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应当提供与其生产的危险化学品相符的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并在危险化学品包装(包括外包装件)上粘贴或者拴挂与包装内危险化学品相符的化学品安全标签。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化学品安全标签所载明的内容应当符合国家标准的要求。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发现其生产的危险化学品有新的危险特性的,应当立即公告,并及时修订其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化学品安全标签。 第十六条 生产实施重点环境管理的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应当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规定,将该危险化学品向环境中释放等相关信息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情况采取相应的环境风险控制措施。 第十七条 危险化学品的包装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以及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要求。 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的材质以及危险化学品包装的型式、规格、方法和单件质量(重量),应当与所包装的危险化学品的性质和用途相适应。 第十八条 生产列入国家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的工业产品目录的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的企业,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的规定,取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其生产的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经国务院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认定的检验机构检验合格,方可出厂销售。 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船舶及其配载的容器,应当按照国家船舶检验规范进行生产,并经海事管理机构认定的船舶检验机构检验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对重复使用的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使用单位在重复使用前应当进行检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维修或者更换。使用单位应当对检查情况作出记录,记录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第十九条 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或者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运输工具加油站、加气站除外),与下列场所、设施、区域的距离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一)居住区以及商业中心、公园等人员密集场所; (二)学校、医院、影剧院、体育场(馆)等公共设施; (三)饮用水源、水厂以及水源保护区; (四)车站、码头(依法经许可从事危险化学品装卸作业的除外)、机场以及通信干线、通信枢纽、铁路线路、道路交通干线、水路交通干线、地铁风亭以及地铁站出入口; (五)基本农田保护区、基本草原、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区、畜禽规模化养殖场(养殖小区)、渔业水域以及种子、种畜禽、水产苗种生产基地; (六)河流、湖泊、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 (七)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场所、设施、区域。 已建的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或者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不符合前款规定的,由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其所属单位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整改;需要转产、停产、搬迁、关闭的,由本级人民政府决定并组织实施。 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的选址,应当避开地震活动断层和容易发生洪灾、地质灾害的区域。 本条例所称重大危险源,是指生产、储存、使用或者搬运危险化学品,且危险化学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 第二十条 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根据其生产、储存的危险化学品的种类和危险特性,在作业场所设置相应的监测、监控、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泄漏以及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设备,并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国家有关规定对安全设施、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安全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 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在其作业场所和安全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第二十一条 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在其作业场所设置通信、报警装置,并保证处于适用状态。 第二十二条 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应当委托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的机构,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每3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提出安全评价报告。安全评价报告的内容应当包括对安全生产条件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的方案。 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应当将安全评价报告以及整改方案的落实情况报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在港区内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应当将安全评价报告以及整改方案的落实情况报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第二十三条 生产、储存剧毒化学品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可用于制造爆炸物品的危险化学品(以下简称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如实记录其生产、储存的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数量、流向,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丢失或者被盗;发现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丢失或者被盗的,应当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 生产、储存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设置治安保卫机构,配备专职治安保卫人员。 第二十四条 危险化学品应当储存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者专用储存室(以下统称专用仓库)内,并由专人负责管理;剧毒化学品以及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应当在专用仓库内单独存放,并实行双人收发、双人保管制度。 危险化学品的储存方式、方法以及储存数量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国家有关规定。 第二十五条 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建立危险化学品出入库核查、登记制度。 对剧毒化学品以及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储存单位应当将其储存数量、储存地点以及管理人员的情况,报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在港区内储存的,报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和公安机关备案。 第二十六条 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要求,并设置明显的标志。储存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专用仓库,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相应的技术防范设施。 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对其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的安全设施、设备定期进行检测、检验。 第二十七条 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转产、停产、停业或者解散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妥善处置其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储存设施以及库存的危险化学品,不得丢弃危险化学品;处置方案应当报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备案。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会同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对处置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未依照规定处置的,应当责令其立即处置。 第三章使用安全 第二十八条 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其使用条件(包括工艺)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要求,并根据所使用的危险化学品的种类、危险特性以及使用量和使用方式,建立、健全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保证危险化学品的安全使用。 第二十九条 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并且使用量达到规定数量的化工企业(属于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除外,下同),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 前款规定的危险化学品使用量的数量标准,由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公安部门、农业主管部门确定并公布。 第三十条 申请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的化工企业,除应当符合本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所使用的危险化学品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有安全管理机构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三)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和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四)依法进行了安全评价。 第三十一条 申请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的化工企业,应当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其符合本条例第三十条规定条件的证明材料。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法进行审查,自收到证明材料之日起45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予以批准的,颁发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不予批准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将其颁发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的情况及时向同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通报。 第三十二条 本条例第十六条关于生产实施重点环境管理的危险化学品的企业的规定,适用于使用实施重点环境管理的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企业;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二十七条关于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的规定,适用于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第二十二条关于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企业的规定,适用于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企业。 第四章经营安全 第三十三条 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经营(包括仓储经营,下同)实行许可制度。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危险化学品。 依法设立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在其厂区范围内销售本企业生产的危险化学品,不需要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的规定取得港口经营许可证的港口经营人,在港区内从事危险化学品仓储经营,不需要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 第三十四条 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经营场所,储存危险化学品的,还应当有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储存设施; (二)从业人员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并经考核合格; (三)有健全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四)有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五)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和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三十五条 从事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经营的企业,应当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从事其他危险化学品经营的企业,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有储存设施的,应当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申请人应当提交其符合本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条件的证明材料。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法进行审查,并对申请人的经营场所、储存设施进行现场核查,自收到证明材料之日起3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予以批准的,颁发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不予批准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将其颁发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及时向同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通报。 申请人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后,方可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经营危险化学品还需要经其他有关部门许可的,申请人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时还应当持相应的许可证件。 第三十六条 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应当遵守本条例第二章关于储存危险化学品的规定。危险化学品商店内只能存放民用小包装的危险化学品。 第三十七条 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不得向未经许可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采购危险化学品,不得经营没有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或者化学品安全标签的危险化学品。 第三十八条 依法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凭相应的许可证件购买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凭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证购买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前款规定以外的单位购买剧毒化学品的,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申请取得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购买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应当持本单位出具的合法用途说明。 个人不得购买剧毒化学品(属于剧毒化学品的农药除外)和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第三十九条 申请取得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申请人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一)营业执照或者法人证书(登记证书)的复印件; (二)拟购买的剧毒化学品品种、数量的说明; (三)购买剧毒化学品用途的说明; (四)经办人的身份证明。 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前款规定的材料之日起3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予以批准的,颁发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不予批准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制定。 第四十条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销售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应当查验本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相关许可证件或者证明文件,不得向不具有相关许可证件或者证明文件的单位销售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对持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购买剧毒化学品的,应当按照许可证载明的品种、数量销售。 禁止向个人销售剧毒化学品(属于剧毒化学品的农药除外)和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第四十一条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销售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应当如实记录购买单位的名称、地址、经办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以及所购买的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品种、数量、用途。销售记录以及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相关许可证件复印件或者证明文件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1年。 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销售企业、购买单位应当在销售、购买后5日内,将所销售、购买的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品种、数量以及流向信息报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并输入计算机系统。 第四十二条 使用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单位不得出借、转让其购买的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因转产、停产、搬迁、关闭等确需转让的,应当向具有本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相关许可证件或者证明文件的单位转让,并在转让后将有关情况及时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报告。 第五章运输安全 第四十三条 从事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水路运输的,应当分别依照有关道路运输、水路运输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取得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危险货物水路运输许可,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水路运输企业应当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第四十四条 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水路运输企业的驾驶人员、船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申报人员、集装箱装箱现场检查员应当经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从业资格。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制定。 危险化学品的装卸作业应当遵守安全作业标准、规程和制度,并在装卸管理人员的现场指挥或者监控下进行。水路运输危险化学品的集装箱装箱作业应当在集装箱装箱现场检查员的指挥或者监控下进行,并符合积载、隔离的规范和要求;装箱作业完毕后,集装箱装箱现场检查员应当签署装箱证明书。 第四十五条 运输危险化学品,应当根据危险化学品的危险特性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并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和应急救援器材。 用于运输危险化学品的槽罐以及其他容器应当封口严密,能够防止危险化学品在运输过程中因温度、湿度或者压力的变化发生渗漏、洒漏;槽罐以及其他容器的溢流和泄压装置应当设置准确、起闭灵活。 运输危险化学品的驾驶人员、船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申报人员、集装箱装箱现场检查员,应当了解所运输的危险化学品的危险特性及其包装物、容器的使用要求和出现危险情况时的应急处置方法。 第四十六条 通过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的,托运人应当委托依法取得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的企业承运。 第四十七条 通过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的,应当按照运输车辆的核定载质量装载危险化学品,不得超载。 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安全技术条件,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应当悬挂或者喷涂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警示标志。 第四十八条 通过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的,应当配备押运人员,并保证所运输的危险化学品处于押运人员的监控之下。 运输危险化学品途中因住宿或者发生影响正常运输的情况,需要较长时间停车的,驾驶人员、押运人员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运输剧毒化学品或者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还应当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 第四十九条 未经公安机关批准,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不得进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限制通行的区域。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限制通行的区域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划定,并设置明显的标志。 第五十条 通过道路运输剧毒化学品的,托运人应当向运输始发地或者目的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申请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 申请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托运人应当向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一)拟运输的剧毒化学品品种、数量的说明; (二)运输始发地、目的地、运输时间和运输路线的说明; (三)承运人取得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运输车辆取得营运证以及驾驶人员、押运人员取得上岗资格的证明文件; (四)本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购买剧毒化学品的相关许可证件,或者海关出具的进出口证明文件。 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前款规定的材料之日起7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予以批准的,颁发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不予批准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制定。 第五十一条 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在道路运输途中丢失、被盗、被抢或者出现流散、泄漏等情况的,驾驶人员、押运人员应当立即采取相应的警示措施和安全措施,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公安机关接到报告后,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立即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卫生主管部门通报。有关部门应当采取必要的应急处置措施。 第五十二条 通过水路运输危险化学品的,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关于危险货物水路运输安全的规定。 第五十三条 海事管理机构应当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种类和危险特性,确定船舶运输危险化学品的相关安全运输条件。 拟交付船舶运输的化学品的相关安全运输条件不明确的,货物所有人或者代理人应当委托相关技术机构进行评估,明确相关安全运输条件并经海事管理机构确认后,方可交付船舶运输。 第五十四条 禁止通过内河封闭水域运输剧毒化学品以及国家规定禁止通过内河运输的其他危险化学品。 前款规定以外的内河水域,禁止运输国家规定禁止通过内河运输的剧毒化学品以及其他危险化学品。 禁止通过内河运输的剧毒化学品以及其他危险化学品的范围,由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根据危险化学品的危险特性、危险化学品对人体和水环境的危害程度以及消除危害后果的难易程度等因素规定并公布。 第五十五条 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危险化学品的危险特性,对通过内河运输本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以外的危险化学品(以下简称通过内河运输危险化学品)实行分类管理,对各类危险化学品的运输方式、包装规范和安全防护措施等分别作出规定并监督实施。 第五十六条 通过内河运输危险化学品,应当由依法取得危险货物水路运输许可的水路运输企业承运,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承运。托运人应当委托依法取得危险货物水路运输许可的水路运输企业承运,不得委托其他单位和个人承运。 第五十七条 通过内河运输危险化学品,应当使用依法取得危险货物适装证书的运输船舶。水路运输企业应当针对所运输的危险化学品的危险特性,制定运输船舶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为运输船舶配备充足、有效的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 通过内河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船舶,其所有人或者经营人应当取得船舶污染损害责任保险证书或者财务担保证明。船舶污染损害责任保险证书或者财务担保证明的副本应当随船携带。 第五十八条 通过内河运输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包装物的材质、型式、强度以及包装方法应当符合水路运输危险化学品包装规范的要求。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单船运输的危险化学品数量有限制性规定的,承运人应当按照规定安排运输数量。 第五十九条 用于危险化学品运输作业的内河码头、泊位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范,与饮用水取水口保持国家规定的距离。有关管理单位应当制定码头、泊位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并为码头、泊位配备充足、有效的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 用于危险化学品运输作业的内河码头、泊位,经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六十条 船舶载运危险化学品进出内河港口,应当将危险化学品的名称、危险特性、包装以及进出港时间等事项,事先报告海事管理机构。海事管理机构接到报告后,应当在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是否同意的决定,通知报告人,同时通报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定船舶、定航线、定货种的船舶可以定期报告。 在内河港口内进行危险化学品的装卸、过驳作业,应当将危险化学品的名称、危险特性、包装和作业的时间、地点等事项报告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在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是否同意的决定,通知报告人,同时通报海事管理机构。 载运危险化学品的船舶在内河航行,通过过船建筑物的,应当提前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申报,并接受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管理。 第六十一条 载运危险化学品的船舶在内河航行、装卸或者停泊,应当悬挂专用的警示标志,按照规定显示专用信号。 载运危险化学品的船舶在内河航行,按照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规定需要引航的,应当申请引航。 第六十二条 载运危险化学品的船舶在内河航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其他有关饮用水水源保护的规定。内河航道发展规划应当与依法经批准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相协调。 第六十三条 托运危险化学品的,托运人应当向承运人说明所托运的危险化学品的种类、数量、危险特性以及发生危险情况的应急处置措施,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所托运的危险化学品妥善包装,在外包装上设置相应的标志。 运输危险化学品需要添加抑制剂或者稳定剂的,托运人应当添加,并将有关情况告知承运人。 第六十四条 托运人不得在托运的普通货物中夹带危险化学品,不得将危险化学品匿报或者谎报为普通货物托运。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交寄危险化学品或者在邮件、快件内夹带危险化学品,不得将危险化学品匿报或者谎报为普通物品交寄。邮政企业、快递企业不得收寄危险化学品。 对涉嫌违反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邮政管理部门可以依法开拆查验。 第六十五条 通过铁路、航空运输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依照有关铁路、航空运输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执行。 第六章危险化学品登记与事故应急救援 第六十六条 国家实行危险化学品登记制度,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以及危险化学品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提供技术、信息支持。 第六十七条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进口企业,应当向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登记的机构(以下简称危险化学品登记机构)办理危险化学品登记。 危险化学品登记包括下列内容: (一)分类和标签信息; (二)物理、化学性质; (三)主要用途; (四)危险特性; (五)储存、使用、运输的安全要求; (六)出现危险情况的应急处置措施。 对同一企业生产、进口的同一品种的危险化学品,不进行重复登记。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进口企业发现其生产、进口的危险化学品有新的危险特性的,应当及时向危险化学品登记机构办理登记内容变更手续。 危险化学品登记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制定。 第六十八条 危险化学品登记机构应当定期向工业和信息化、环境保护、公安、卫生、交通运输、铁路、质量监督检验检疫等部门提供危险化学品登记的有关信息和资料。 第六十九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工业和信息化、环境保护、公安、卫生、交通运输、铁路、质量监督检验检疫等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第七十条 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应急救援演练。 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将其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报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第七十一条 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立即按照本单位危险化学品应急预案组织救援,并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环境保护、公安、卫生主管部门报告;道路运输、水路运输过程中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的,驾驶人员、船员或者押运人员还应当向事故发生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报告。 第七十二条 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立即组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环境保护、公安、卫生、交通运输等有关部门,按照本地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实施救援,不得拖延、推诿。 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采取必要的应急处置措施,减少事故损失,防止事故蔓延、扩大: (一)立即组织营救和救治受害人员,疏散、撤离或者采取其他措施保护危害区域内的其他人员; (二)迅速控制危害源,测定危险化学品的性质、事故的危害区域及危害程度; (三)针对事故对人体、动植物、土壤、水源、大气造成的现实危害和可能产生的危害,迅速采取封闭、隔离、洗消等措施; (四)对危险化学品事故造成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状况进行监测、评估,并采取相应的环境污染治理和生态修复措施。 第七十三条 有关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指导和必要的协助。 第七十四条 危险化学品事故造成环境污染的,由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统一发布有关信息。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七十五条 生产、经营、使用国家禁止生产、经营、使用的危险化学品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生产、经营、使用活动,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有前款规定行为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还应当责令其对所生产、经营、使用的危险化学品进行无害化处理。 违反国家关于危险化学品使用的限制性规定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理。 第七十六条 未经安全条件审查,新建、改建、扩建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未经安全条件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储存、装卸危险化学品的港口建设项目的,由港口行政管理部门依照前款规定予以处罚。 第七十七条 未依法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或者未依法取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从事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容器生产的,分别依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的规定处罚。 违反本条例规定,化工企业未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顿。 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经营活动,没收违法经营的危险化学品以及违法所得,并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一)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未对其铺设的危险化学品管道设置明显的标志,或者未对危险化学品管道定期检查、检测的; (二)进行可能危及危险化学品管道安全的施工作业,施工单位未按照规定书面通知管道所属单位,或者未与管道所属单位共同制定应急预案、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或者管道所属单位未指派专门人员到现场进行管道安全保护指导的; (三)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未提供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或者未在包装(包括外包装件)上粘贴、拴挂化学品安全标签的; (四)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提供的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与其生产的危险化学品不相符,或者在包装(包括外包装件)粘贴、拴挂的化学品安全标签与包装内危险化学品不相符,或者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化学品安全标签所载明的内容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 (五)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发现其生产的危险化学品有新的危险特性不立即公告,或者不及时修订其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化学品安全标签的; (六)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经营没有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化学品安全标签的危险化学品的; (七)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的材质以及包装的型式、规格、方法和单件质量(重量)与所包装的危险化学品的性质和用途不相适应的; (八)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未在作业场所和安全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或者未在作业场所设置通信、报警装置的; (九)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未设专人负责管理,或者对储存的剧毒化学品以及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未实行双人收发、双人保管制度的; (十)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未建立危险化学品出入库核查、登记制度的; (十一)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未设置明显标志的; (十二)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进口企业不办理危险化学品登记,或者发现其生产、进口的危险化学品有新的危险特性不办理危险化学品登记内容变更手续的。 从事危险化学品仓储经营的港口经营人有前款规定情形的,由港口行政管理部门依照前款规定予以处罚。储存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专用仓库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相应的技术防范设施的,由公安机关依照前款规定予以处罚。 生产、储存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单位未设置治安保卫机构、配备专职治安保卫人员的,依照《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的规定处罚。 第七十九条 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生产企业销售未经检验或者经检验不合格的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的,由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责令改正,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将未经检验合格的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船舶及其配载的容器投入使用的,由海事管理机构依照前款规定予以处罚。 第八十条 生产、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直至由原发证机关吊销其相关许可证件,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其办理经营范围变更登记或者吊销其营业执照;有关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重复使用的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在重复使用前不进行检查的; (二)未根据其生产、储存的危险化学品的种类和危险特性,在作业场所设置相关安全设施、设备,或者未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国家有关规定对安全设施、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的; (三)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对其安全生产条件定期进行安全评价的; (四)未将危险化学品储存在专用仓库内,或者未将剧毒化学品以及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在专用仓库内单独存放的; (五)危险化学品的储存方式、方法或者储存数量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国家有关规定的; (六)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要求的; (七)未对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的安全设施、设备定期进行检测、检验的。 从事危险化学品仓储经营的港口经营人有前款规定情形的,由港口行政管理部门依照前款规定予以处罚。 第八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生产、储存、使用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单位不如实记录生产、储存、使用的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数量、流向的; (二)生产、储存、使用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发现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丢失或者被盗,不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的; (三)储存剧毒化学品的单位未将剧毒化学品的储存数量、储存地点以及管理人员的情况报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的; (四)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不如实记录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购买单位的名称、地址、经办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以及所购买的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品种、数量、用途,或者保存销售记录和相关材料的时间少于1年的; (五)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销售企业、购买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将所销售、购买的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品种、数量以及流向信息报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的; (六)使用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转让其购买的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未将有关情况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报告的。 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企业或者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企业未按照本条例规定将安全评价报告以及整改方案的落实情况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备案,或者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未将其剧毒化学品以及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的储存数量、储存地点以及管理人员的情况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的,分别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港口行政管理部门依照前款规定予以处罚。 生产实施重点环境管理的危险化学品的企业或者使用实施重点环境管理的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企业未按照规定将相关信息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告的,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八十二条 生产、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转产、停产、停业或者解散,未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妥善处置其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储存设施以及库存的危险化学品,或者丢弃危险化学品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生产、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转产、停产、停业或者解散,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将其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储存设施以及库存危险化学品的处置方案报有关部门备案的,分别由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八十三条 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向未经许可违法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采购危险化学品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直至由原发证机关吊销其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其办理经营范围变更登记或者吊销其营业执照。 第八十四条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其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其办理经营范围变更登记或者吊销其营业执照: (一)向不具有本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相关许可证件或者证明文件的单位销售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 (二)不按照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载明的品种、数量销售剧毒化学品的; (三)向个人销售剧毒化学品(属于剧毒化学品的农药除外)、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 不具有本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相关许可证件或者证明文件的单位购买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或者个人购买剧毒化学品(属于剧毒化学品的农药除外)、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由公安机关没收所购买的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 使用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出借或者向不具有本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相关许可证件的单位转让其购买的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或者向个人转让其购买的剧毒化学品(属于剧毒化学品的农药除外)、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第八十五条 未依法取得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危险货物水路运输许可,从事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水路运输的,分别依照有关道路运输、水路运输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罚。 第八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水路运输企业的驾驶人员、船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申报人员、集装箱装箱现场检查员未取得从业资格上岗作业的; (二)运输危险化学品,未根据危险化学品的危险特性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或者未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和应急救援器材的; (三)使用未依法取得危险货物适装证书的船舶,通过内河运输危险化学品的; (四)通过内河运输危险化学品的承运人违反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单船运输的危险化学品数量的限制性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的; (五)用于危险化学品运输作业的内河码头、泊位不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范,或者未与饮用水取水口保持国家规定的安全距离,或者未经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验收合格投入使用的; (六)托运人不向承运人说明所托运的危险化学品的种类、数量、危险特性以及发生危险情况的应急处置措施,或者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所托运的危险化学品妥善包装并在外包装上设置相应标志的; (七)运输危险化学品需要添加抑制剂或者稳定剂,托运人未添加或者未将有关情况告知承运人的。 第八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委托未依法取得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危险货物水路运输许可的企业承运危险化学品的; (二)通过内河封闭水域运输剧毒化学品以及国家规定禁止通过内河运输的其他危险化学品的; (三)通过内河运输国家规定禁止通过内河运输的剧毒化学品以及其他危险化学品的; (四)在托运的普通货物中夹带危险化学品,或者将危险化学品谎报或者匿报为普通货物托运的。 在邮件、快件内夹带危险化学品,或者将危险化学品谎报为普通物品交寄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收寄危险化学品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的规定处罚。 第八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超过运输车辆的核定载质量装载危险化学品的; (二)使用安全技术条件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车辆运输危险化学品的; (三)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未经公安机关批准进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限制通行的区域的; (四)未取得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通过道路运输剧毒化学品的。 第八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一)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未悬挂或者喷涂警示标志,或者悬挂或者喷涂的警示标志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 (二)通过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不配备押运人员的; (三)运输剧毒化学品或者易制爆危险化学品途中需要较长时间停车,驾驶人员、押运人员不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的; (四)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在道路运输途中丢失、被盗、被抢或者发生流散、泄露等情况,驾驶人员、押运人员不采取必要的警示措施和安全措施,或者不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的。 第九十条 对发生交通事故负有全部责任或者主要责任的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由公安机关责令消除安全隐患,未消除安全隐患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禁止上道路行驶。 第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水路运输企业未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 (二)用于危险化学品运输作业的内河码头、泊位的管理单位未制定码头、泊位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或者未为码头、泊位配备充足、有效的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的。 第九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处罚: (一)通过内河运输危险化学品的水路运输企业未制定运输船舶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或者未为运输船舶配备充足、有效的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的; (二)通过内河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船舶的所有人或者经营人未取得船舶污染损害责任保险证书或者财务担保证明的; (三)船舶载运危险化学品进出内河港口,未将有关事项事先报告海事管理机构并经其同意的; (四)载运危险化学品的船舶在内河航行、装卸或者停泊,未悬挂专用的警示标志,或者未按照规定显示专用信号,或者未按照规定申请引航的。 未向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并经其同意,在港口内进行危险化学品的装卸、过驳作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的规定处罚。 第九十三条 伪造、变造或者出租、出借、转让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分别依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的规定处罚。 伪造、变造或者出租、出借、转让本条例规定的其他许可证,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本条例规定的其他许可证的,分别由相关许可证的颁发管理机关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十四条 危险化学品单位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其主要负责人不立即组织救援或者不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的,依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处罚。 危险化学品单位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造成他人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十五条 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不立即组织实施救援,或者不采取必要的应急处置措施减少事故损失,防止事故蔓延、扩大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十六条 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 第八章附则 第九十七条 监控化学品、属于危险化学品的药品和农药的安全管理,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执行;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民用爆炸物品、烟花爆竹、放射性物品、核能物质以及用于国防科研生产的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不适用本条例。 法律、行政法规对燃气的安全管理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危险化学品容器属于特种设备的,其安全管理依照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九十八条 危险化学品的进出口管理,依照有关对外贸易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执行;进口的危险化学品的储存、使用、经营、运输的安全管理,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执行。 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登记和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依照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执行。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登记,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 第九十九条 公众发现、捡拾的无主危险化学品,由公安机关接收。公安机关接收或者有关部门依法没收的危险化学品,需要进行无害化处理的,交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组织其认定的专业单位进行处理,或者交由有关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进行处理。处理所需费用由国家财政负担。 第一百条 化学品的危险特性尚未确定的,由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分别负责组织对该化学品的物理危险性、环境危害性、毒理特性进行鉴定。根据鉴定结果,需要调整危险化学品目录的,依照本条例第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办理。 第一百零一条 本条例施行前已经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化工企业,依照本条例规定需要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的,应当在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期限内,申请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 第一百零二条 本条例自2011年12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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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7
金信知识在线|钨钢电池封口模具如何防锈除锈?
钨钢模比钢模的寿命长,电池封口模具采用钨钢制作时,其性能会具有高硬度,耐腐蚀、耐高温、膨胀系数小,且一般是采用钨钴的钨钢,通过低压烧结等特殊工艺,韧性会比常规生产要好,使用寿命也会提高。但是在使用过程中,模具一旦生锈,模具的寿命就大打折扣,那我们该如何防止钨钢电池封口模具生锈,或者生锈后我们怎么处理呢? 防锈提示一:避免放置潮湿环境。钨钢电池封口模具零件磨削完毕,及时用绒布擦干,吹风烘干效果更好,否则长时间存放容易生锈。使用完毕或者拆卸下来时,需要放在干燥、通风的地方。 防锈提示二:降温后使用防锈剂。等钨钢电池封口模具自然降温后,将防锈剂喷上去即可。 钨钢电池封口模具生锈后,不容易去除,虽有市售的硬质合金清洗剂,但是效果不好,锈迹不能完全去掉。除锈比较干净的方法有两个: ①磨完后及时擦干。 ②锈点用研磨或抛光进行处理。因此工件完成后,短时间不投入使用要真空密封或涂油防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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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
北约秘书长:很可能是乌克兰的导弹。但不是乌克兰的错,俄应担责!
北大西洋公约组织16日在布鲁塞尔举行紧急会议,商讨波兰东部边境地区爆炸事件。北约秘书长斯托尔滕贝格在会后记者会上说,北约初步分析认为,目前没有迹象表明这是蓄意攻击,但俄罗斯仍应该承担事件的最终责任。 斯托尔滕贝格说,目前针对这起事件的调查还在进行中,但没有迹象表明这是俄方对北约采取了进攻性军事行动。北约初步分析认为,这起事件很可能是乌克兰为保卫其领土免受俄巡航导弹袭击而发射的防空导弹引起的。 北约秘书长 斯托尔滕贝格 据我们目前所知,很可能是乌克兰的防空导弹。但这不是乌克兰的错,俄罗斯应对昨天在波兰发生的事情负责,因为这是(俄乌)持续冲突的直接结果。 斯托尔滕贝格强调,这枚导弹不具备攻击性,因此这不能说明北约对外来攻击的防御能力有问题。 各方聚焦波兰境内导弹爆炸事件 此外,路透社16日以一名北约官员为消息源报道称,美国总统拜登告诉盟友,在波兰境内引发爆炸的导弹是来自乌克兰的防空导弹。早些时候,拜登公开表示,从运行轨迹来看,这枚导弹“不太可能”是从俄罗斯发射的。 意大利总理梅洛尼16日表示,波兰导弹爆炸事件的一切责任在于俄罗斯,即便这是乌克兰的防空导弹,也改变不了俄正破坏乌民用基础设施的事实。 英国外交大臣克莱弗利16日指出,对于事件调查,英国方面随时准备向波兰提供任何支持,但英方不急于就事件原因做出结论。 德国国防部16日表示,如果波兰方面欢迎,德方将向波方提供数架“欧洲战斗机”,以协助进行空中巡逻。立陶宛总统瑙塞达16日呼吁尽快加强在北约东翼的防空部署。 (原标题:北约秘书长:导弹或属乌方 但俄应担责) 来源:CCTV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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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3
建筑聚硫密封胶拉伸强度试验【拉力机厂家案例分享】
建筑聚硫密封胶主要是用于水泥、钢铁、玻璃、木材、天然石材等都有着较好的粘接性。广泛应用于高级道路、桥梁、机场跑道、地下管道、接头处的连接密封以及隧道和建筑物的伸缩缝与变形缝。 主要是因为建筑类聚硫密封胶的低模量、高伸长特性。应用在建筑及水利工程上的密封胶,机械强度大,粘接性好,弹性好。机械性能需要达到,粘结强度≥0.2Mpa,伸长率≥300%。 参考标准: GB/T 14683-2017 硅酮和改性硅酮建筑密封胶 GB 16776-2005 建筑用硅酮结构密封胶 GB/T 22083-2008 建筑密封胶分级和要求 GB/T 23261-2009 石材用建筑密封胶 GB 24266-2009 中空玻璃用硅酮结构密封胶 GB/T 24267-2009 建筑用阻燃密封胶 GB/T 24498-2009 建筑门窗、幕墙用密封胶条 GB/T 29755-2013 中空玻璃用弹性密封胶 GB/T 30774-2014 密封胶粘连性的测定 GB/T 31851-2015 硅酮结构密封胶中烷烃增塑剂检测方法 GB/T 32369-2015 密封胶固化程度的测定 GB/T 35495-2017 弹性密封胶暴露于动态人工气候老化后内聚形态变化的试验方法 GB/T 36878-2018 密封胶抗撕裂强度的测定 GB/T 37126-2018 结构装配用建筑密封胶试验方法 聚硫密封胶技术参数 推荐测试机器 测试夹具参考 针对于建筑类密封胶具体试验操作方法,我们将在下一篇文章具体为大家讲解。感谢您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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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2
西门子PLC基础指令知识详解!
(一)触点及线圈指令 PLC梯形图语言的编程原则 1、梯形图由多个梯级组成,每个线圈可构成一个梯级,每个梯级有多条支路,每个梯级代表一个逻辑方程; 2、梯形图中的 继电器 、接点、线圈不是物理的,是PLC存储器中的位(1=0N;0=0FF);编程时常开/常闭接点可无限次引用,线圈输出只能是一次; 3、梯形图中流过的不是物理电流而是“概念电流”,只能从左向右流; 4、用户程序的运算是根据 PLC 的输入/输出映象寄存器中的内容,逻辑运算结果可以立即被后面的程序使用; 5、PLC的内部继电器不能做控制用,只能存放逻辑控制的中间状态; 6、输出线圈不能直接驱动现场的执行元件,通过I/模块上的功率器件来驱动。 基本逻辑指令以位逻辑操作为主,在位逻辑指令中,除非有特殊说明,操作数的有效区域为:I、Q、M、SM、T、C、V、S、L且数据类型为BOOL触点和线圈指令又分为:标准指令、立即指令、取反指令、正(负)跳变指令。 二、定时器指令 包括:接通延时定时器(TON)、有记忆的接通延时(保持型)定时器(TONR)、断开延时定时器(TOF)。S7-200有256个定时器(T0~T255)。 一、计数器指令 包括:加计数CTU、减计数CTD和加/减计数CTUD总共有256个(C0~C255)。计数器是对PLC内部的时钟脉冲进行计数,而计数器是对外部的或由程序产生的计数脉冲进行计数。计数器累计计数的当前值(16位有符号整数),它存放在计数器的16位(bit)当前值寄存器中。 每个计数器只有一个16位的当前值寄存器地址。在一个程序中,同一计数器号不要重复使用,更不可分配给几个不同类型的计数器。 看完本文,你是不是找到了一点点学习的头绪? 来源《工控云学堂》 本文系网络转载,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但因转载众多,无法确认真正原始作者,故仅标明转载来源。本文所用视频、图片、文字如涉及作品版权问题,请第一时间告知,我们将根据您提供的证明材料确认版权并按国家标准支付稿酬或立即删除内容!本文内容为原作者观点,并不代表本公众号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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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3
喜报!温岭市省级工量刃具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与成都工具研究所有限公司签订合作框架协议书
温峤镇 喜 报 前言 温峤镇是国内最重要的工量刃具生产和销售基地之一,刀具产业蓬勃发展,并拥有国内规模最大的工量刃具交易市场;正在承建工量刃具省级创新服务综合体,未来将成为温岭市工量刃具产业的主要创新力量。成都工具研究所拥有悠久且辉煌的发展历史,是我国工具行业技术归口单位,是业内权威的标杆型科研机构兼生产企业。 3月11日下午,由温峤镇党委书记叶鑫俊带队,温峤镇党委委员、常务副镇长陆江波,台州学院化材学院副院长吴建波,温岭工联工量刃具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陈祥标等一起参加,与成都工具研究所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兼董事长商宏谟、总经理李超杰,中国机械工业金属切削刀具技术协会秘书长田良,中国刀具标准委员会秘书长查国兵等出席签约仪式。 签约会上,双方本着精诚合作、互惠共赢的主旨,就如何实现两地资源共享、强强联合、共同促进产业发展等相关事宜进行洽谈。 商宏谟介绍了成都工具研究所有限公司相关情况,叶鑫俊简要介绍了温峤工量刃具产业发展的相关情况,并就刀具检测资质、行业标准合作、人才培养输送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的交流。 据了解,成都工具研究所有限公司于1956年创建于北京,是原机械工业部的直属研究所,是我国机械工业的综合性工具科研机构。1965年内迁至成都,1998年经国家科技部批准,成为“国家精密工具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国家工具生产力促进中心”的依托组建单位。有突出贡献的国家级专家4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科技专家24人,机械工业科技专家和青年专家7人,四川省科技专家级拔尖人才6人。现有在岗职工共有543人,其中教授级高级工程师16人,高级工程师68人,工程师74人。公司担负着全国工具行业发展规划、全国刀具、量具、量仪产品质量监督检验认证工作,负责组织刀具、量具量仪类产品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制定、宣贯,是全国刀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和全国量具量仪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挂靠单位。 图/文 | 陆江波 编辑 | 王双双 校对 | 方晓文 审核 | 陆江波 金方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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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0
中工漫评|用政策给“专精特新”企业铺设发展快车道
中工漫评|用政策给“专精特新”企业铺设发展快车道 绘画/刘琪 文字/李靖 截至目前,北京市已累计认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5360家、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588家,获得中央财政资金重点支持的“小巨人”企业138家。(据新华网10月25日报道) “专精特新”是中小企业转型升级的重要途径,本质上是引导中小企业向创新领域发展,推动产业基础高级化和产业链现代化。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发展,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目前,“专精特新”企业发展依然面临前沿创新领域开发不够、持续创新后劲乏力、国内外市场开拓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等方面的问题。各地区各部门还应在财税金融、人才引进、平台搭建、生态培育等方面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为“专精特新”企业铺设发展快车道,推动提升相关企业的数量和质量,助力实体经济特别是制造业做实做强做优,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性和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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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4
薄膜类电容器的最新技术动向
近年来,它已经满足了混合动力电动汽车和电动汽车的要求 电容 ① 为了实现电机驱动系统的高输出、高电压 ② 以实现低能耗(或低油耗)汽车的小型化。 在其驱动系统的变频器中,需要使用平滑电容来平滑直流电压。因此,通常使用容量大、价格低的铝电解电容器。 小型化是通过电介质薄膜实现的 通过蒸发技术的发展,可以实现耐高压和长寿命 通过降低ESR来支持高纹波电流 通过开发组件材料来增强可靠性 通过优化结构设计提高散热能力 具有其他功能的薄膜电容器。 混合动力电动汽车用薄膜电容器 薄膜电容器的特性 作为薄膜电容器的电解液,使用了几µm厚的塑料膜。在混合动力电动汽车和电动汽车中,蒸发金属的聚丙烯薄膜主要用作内电极 蒸发金属(金属化膜)具有以下优点:优良的电气特性、安全性和高可靠性等。 ① 对温度变化保持稳定的电容特性 ② 优异的耐压性,最适合高压应用 ③ 损耗低,可抑制产品发热,实现节能 ④ 它具有鲜明的高频特性和优良的滤波效果 ⑤ 高纹波电流容限和单位体积高电流密度 ⑥ 具有自修复功能,安全性好 ⑦ 高温环境下10年以上无需维护 虽然采用聚丙烯薄膜的传统薄膜电容器具有优良的电气特性,但很难实现小型化和获得单位体积的电容,因此只能用于某些用途。 本文来自顺海科技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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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
国能智深天津公司智能产线获国家智能制造优秀场景
智深智造,争创一流国能智深天津公司智能产线获国家智能制造优秀场景     12月6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公告,国能智深天津公司智能产线成功入选2023年度智能制造优秀场景名单。     国能智深自主研发安全可控工业控制系统智能产线,是通过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技术融合建设的iDCS、iPLC生产车间,能有效解决生产速度慢、质量管控难等突出问题。通过智能产线建设进一步增强国能智深工业控制系统领域自主安全可控能力,提升了品牌影响力,对国家能源集团智能制造发展起到示范和引领作用。     在智能制造的新形势下,国能智深将不断加大战略投入,立足核心技术自主创新,不断夯实“智深·智造”基础,打造工业自动化智能化领域最可信赖的民族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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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3
每天自己怎么做脸部清洁?
每个人都知道洗脸是每天都需要做的事情,但是事实上却不是每个人都清楚怎么样洗脸才是最正确的洗脸方式。首先因为每个人的肌肤特点都不一样,所以很大程度上每个人都有适合自己的洗脸方式,这就和护肤是一样的道理,但是从根本上来说,最需要我们去下功夫的应该是弄明白原理,你要知道每天自己怎么做脸部清洁?就要先搞清楚为什么要这样做脸部清洁? 既然是要分享关于脸部清洁要如何做功课,那么就先从小编现身说法吧。作为一个典型的混合肌,夏天油冬天干的肤质转换有时候是真的很容易让人崩溃,不同季节的肤质相差大,所以对我们来说每个季节的洗脸、护肤方式都要有所改变,相信这一点广大混合肌姐妹应该和我一样深有体会哈哈。 夏天温度高的时候,脸部肌肤很容易出油,油脂分泌旺盛,这个时候需要清洁力度更高的脸部清洁方式,尤其是到了睡觉之前的晚间清洁。睡觉之前的洗脸步骤在小编看来是最重要的部分,因为晚上睡觉这段时间对于晚上肌肤清洁之后的护肤工作而言是最合适的发挥价值的时间段,做好肌肤清洁就能够促进护肤品更好地得到吸收。 而冬天空气中水分比较少,天气比较干燥,温度也比较低,所以在这个季节皮肤干燥也是很多姐妹会面临的问题。都说冬天是最适合护肤的季节,准确地来说应该是最适合养肤的季节。大部分人都一样,在这种寒冷干燥的季节里,最重要也是最基础的护肤步骤就是保湿,而这时候的肌肤清洁工作则是以不过分清洁简单干净为主。 如果是角质层更加厚的肌肤类型比如说大油皮等,则可以在这个基础上增加清洁力度及频率,但是如果是更加敏感的肤质则需要更加注意肌肤屏障的保护。像很多姐妹现在习惯使用洁面仪等一些辅助工具,能够很好地帮助提高脸部清洁效果和洁面效率,但是对于敏感肌肤而言,洁面仪的使用频率并不建议太高,并且一定要记得选择质感温和不会伤害肌肤屏障类型的洁面仪!比如说京度推出的吸附式洁面仪就是一个很好的选择,因为刷毛不用深入毛孔清洁所以不用担心毛孔损伤的问题,这对于很多其他普通的洁面仪而言就是很让人心动的点了,想要知道每天自己怎么做脸部清洁的姐妹可以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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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
玩FGO用什么模拟器好?夜神模拟器高帧率不闪退助你畅玩FGO
最近听说不少小伙伴都在问玩FGO用什么模拟器不闪退帧率高,在这里小夜肯定要向大家推荐夜神模拟器的~ 使用夜神模拟器玩FGO可以在轻松突破60帧的基础上,流畅且不闪退,免去各位玩家的烦恼,下面就让小夜带大家看一下吧! 一. 如何突破60帧? 1. 掌握查看帧率的方法 点击模拟器右上方“菜单键”(三条横线)→选择“显示帧率”,左上角即可显示帧率~(如果您没有看到此选项,您可能当前使用的是DirectX渲染模式,请按照第二步先调整渲染模式为OpenGL+) 2. 调整渲染模式为OpenGL+(如果您已经在使用OpenGL+模式请忽略此步骤) 3. 点击模拟器右上方“设置键”(齿轮)→选择“游戏设置”→勾选“开启高帧率模式”后重启模拟器 4. 之后你就能发现游戏的帧率突破60帧啦~ 二. 推荐使用64位版本模拟器进行游戏 使用64位版夜神模拟器可以帮助各位玩家减少闪退问题,详情如下: 1. 如何创建并使用64位版夜神模拟器 首先,您需要确认一下自己当前使用的模拟器版本 如果您使用的是V7015以及V7015之前的版本,请前往官网下载最新版本模拟器。 如果您使用的是V7016及V7016之后的版本,请直接前往多开器新建64位安卓模拟器即可~ 以上就是小夜为大家准备的FGO模拟器推荐的相关内容了,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当然,如果你想在电脑上畅玩FGO的话,请认准夜神模拟器,体验高清大屏,流畅清晰,键鼠操控,多开挂机的畅爽感觉~ 更多详细攻略锁定夜神官方博客! 下载FGO电脑版 除FGO之外,夜神模拟器还完美适配市面上所有主流手游,包括原神、使命召唤手游、王者荣耀、和平精英、明日之后、明日方舟等。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更多精彩的游戏攻略、玩家交流、抽奖活动;敬请关注夜神,你值得拥有的电脑玩手游的神兵利器~ 官网:https://www.yeshen.com/夜神游戏中心1:https://app.yeshen.com夜神游戏中心2:https://www.yeshen.com/appcenter/夜神游戏论坛:https://bbs.yeshen.com/forum.phpB站官方账号:https://space.bilibili.com/112793351新浪微博官方账号:https://weibo.com/bignox官方Q群:760643367,385408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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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3
东台市新街镇敬老院低压配电配套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东台市新街镇敬老院低压配电配套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1、东台市新街镇敬老院低压配电配套改造工程,已经批准建设,工程所须资金来源是自筹 ,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报名。 2、江苏策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东台市新街镇敬老院内 (2)工程规模:约18万元; (3)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4)工程工期:15日历天; (5)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4、本招标工程共分一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东台市新街镇敬老院低压配电配套改造工程清单所有内容。 5、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资质等级及范围: 具有三级及以上电力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2)项目负责人资格类别和等级: 二级及以上电力或机电工程注册建造师。 6、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 7、本项目评标定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9、其他:本工程开标时间为2020年12月2日9时00分。 东台市新街镇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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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3
凯茉锐|气设备应用红外热像仪的优势
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如今人们生活以及工作的便捷性都有了很大程度的提升。这其中就包括热成像技术,此类设备如红外热像仪,电气设备领域皆有应用。那么电气设备应用红外热像仪的优势有哪些呢?下面看看凯茉锐小编的介绍。 电气设备应用红外热像仪的优势: 检测连接点的热隐患,发现安全隐患:电气设备和电力系统一旦出现了热隐患,后果都是灾难性的,设备的连接点更是这一事故的高发区。对此,以前很多企业大多花重金,耗时耗力的进行检测、预防,但是常常不见效果,红外热像仪的出现就轻松解决了这一难题。通过检测设备的热辐射,可以准确感知设备各个部件的温度,从而发现设备及生产中的安全隐患,防范于未然。 快速、环保、无需断电,节约成本:红外热像仪原理的应用使得电气设备故障检测实现了远距离,超快速,定量定点检测。对于传统方法无法涉及的故障也能轻松发现,而且可以在设备运行过程中就进行检测,无需断电,等到发现故障的确切位置时在短时、局部断电进行维修,这样就大大节约了企业的生产和维修成本。 早期故障检测:电气设备的早期故障常常是肉眼难以察觉的,传统设备的检测也往往流于表面,很难察觉电气设备的早期故障,更遑论预测性试验维修了。在这方面,利用红外热像仪原理,我们就可以通过设备的红外温度的记录,绘制出设备的温度热像图,从而实现电气设备全面故障检测,做到早发现,早维修,避免出现更大的难以挽回的损失。 红外热成像仪是利用现代高科技手段,对电气设备进行无接触检测的一种设备,使用红外热成像仪可以得到电气控制设备,电动机,变压器,电缆接头,电气开关等的热成像图。